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6-05-12浏览次数:0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办公设备、家具的管理,规范和优化配置,提高使用效率,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国管资〔2009〕22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学校所有的党政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 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按照资产配置与资产存量相结合、工作需要与节约实用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分必备和限制两类,未列入范围的配置及限制类配置需单独审批。

第五条 各单位要在规定的范围内配置。本标准为最高限制标准,而非必须达到的标准。办公设备性能标准以满足基本功能需求为原则,不得配置高端设备。办公家具应当符合简朴实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不得配备高档家具。

第六条 办公设备、家具的申购要履行物资采购申报程序,机关部门需要配置的经学校办公室签批从机关办公设备与家具经费列支;学院及其他单位需要配置的从本单位经费列支。

第七条 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管理。单位共同使用的设备、家具,须指定专人维护保管。个人使用的办公设备、家具,使用者为管理责任人。由于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人工作调整,办公设备、家具原则不动,但因工作需要,办公设备可随人变动,必须履行审批及资产变更手续。

    第八条 办公设备、家具的最低使用年限。办公设备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办公家具最低使用年限为15年。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原则上不得更新。

第九条 办公设备、家具的处置。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家具,仍具有维修价值的不予报废处置。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家具,还能继续使用的不予报废处置。办公设备、家具过质保期的维护与维修由使用者的单位(部门)负责。

第十条 本办法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校级岗位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附件2:处级岗位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附件3:科级及以下岗位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附件4:单位(部门)公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附件1

           校级岗位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序号

名称

配置/型号/规格

参考价格(元)

/组/个//部/人

配备要求

最低使 用年限

备注

1

办公桌椅

2200*1100

3800

1/

必备

15

 

2

书柜

 

1200

2组/

必备

15

 

3

沙发

3人沙发

2500

1/

必备

15

 

4

沙发

单人沙发

1000

2个/

必备

15

 

5

茶几

小/大

500/750

1个/

必备

15

 

6

台式计算机

 

7500

1/

必备

6

 

7

打印机

A4/激光/喷墨

1600

1/

必备

6

 

8

电话机

 

200

1部/

必备

6

 

9

笔记本电脑

 

10000

1/

 

6

 

 

 

 

附件2

            处岗位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序号

名称

配置/型号/规格

参考价格(元)

/组/个//部/人/

配备要求

最低使 用年限

备注

1

办公桌椅

1800*900

2000

1套/人

必备

15

 

2

文件柜或书柜

 

1000

1组/人

必备

15

 

3

沙发

单人沙发

1000

2个/间

必备

15

 

4

茶几

小/大

500/750

1个/间

必备

15

 

5

台式计算机

 

6000

1台/人

必备

6

 

6

打印机

A4/激光/喷墨

1600

1台/间

必备

6

 

7

电话机

 

200

1部/人

必备

6

 

 

 

附件3:

         科级及以下岗位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序号

名称

配置/型号/规格

参考价格(元)

/组/个//部/人/

配备要求

最低使 用年限

备注

1

办公桌椅

1400*700

1500

1/

必备

15

 

2

文件柜

 

800

2组/间

必备

15

 

3

等待椅

 

800

1个/间

必备

15

 

4

台式计算机

 

6000

1/

必备

6

 

5

打印机

A4/激光/喷墨

1600

1/

必备

6

 

6

电话机

 

200

1部/间

必备

6

 

 

 

 

 

 

附件4:

          单位(部门)公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序号

名称

参考价格(元)

配备要求

最低使用年限

备注

1

传真机

2100

限制

6

 

2

扫描仪

1600

限制

6

 

3

复印机

16500

限制

6

 

4

碎纸机

800

限制

6

 

5

投影仪

10000

限制

6

 

6

照相机

6000

限制

6

 

7

笔记本电脑

10000

限制

6

 

8

打印机

3000

限制

6

公用

最后更新 (2016-05-13 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