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门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8-06-29浏览次数:33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南大门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第二次)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对南大门建设项目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对南大门建设项目设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scg180037

二、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招标控制价:28000.00元。参与竞争谈判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无效。报价未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分散采购)

五、详细需求:南大门建设项目设计

1、招标单位: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2、投标单位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需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及市政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证书。

3、总投资额:约6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4、服务期:按招标人规定执行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质量标准: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7、投标报价:包括成本费、利税、调查费、规划设计费以及其他全部费用。

8、本次招标范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南大门建设项目--设计。

9、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清单编制、设计变更等及在施工中与设计相关的设计工作。

10、投标文件报价采用总价方式 ,本项目设计费上限为2.8万元,投标单位进行自由报价,报价超过上限按废标处理。

六、服务期:按招标人规定执行。

七、质保期:1年。

八、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投标方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九、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要求具有符合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社保证明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其他须知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4日下午16: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办公楼808室复制下载。

2、开标时间:定于2018年7月5日上午9:00时,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办公楼12层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室进行。

3、采购单位地点: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科

十一、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谈判会前预交1400.00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直接交纳,不得由其他企业或非本企业人员代交。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谈判无效。保证金缴纳方式:以现金或支票现场封存方式缴纳,非中标商保证金当即退回,供应商自带信封。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分散采购单位有关信息:

单位名称: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单位地址:黑龙江大庆市高新区新丰路口2号

邮编:163319

联系人:付先生     罗女士

电话:(0459)6813111 、6813666 传真:(0459)6813111 

 

                                                                                                            黑龙江八一农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6月29日

最后更新 (2018-06-29 08:17)